习仲勋
由建设外贸出口基地到出口特区再到经济特区,从酝酿到正式诞生,前后经过两年的时间。习仲勋为深圳、珠海、汕头等广东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对外经济活动先行一步,作出重大的贡献。
建国初期,习仲勋担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1952年,他调到北京,任政务院(后改称国务院)秘书长。1956年在党的八届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后任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1978年2月,经研究决定,党中央派习仲勋这位资格老、级别高、领导工作经验丰富的大员坐镇广州,由他来主持广东省的日常工作。习仲勋带着党中央的重托,以一个老战士的姿态来到祖国的南大门,投入紧张而又崭新的工作。他一到广东,就参加当时正在举行的中共广东省委第四次代表大会闭幕会,并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说他由北方水土养育了大半辈子,现在到了广东,要靠南方水土养育下半辈子。他言语不多,但把广东作为第二故乡,要和广东人民共同奋斗的决心溢于言表,非常感人。
1978年4月6日,在中共广东省委四届一次会议上,韦国清当选为第一书记,习仲勋当选为省委第二书记。在习仲勋到广东工作不久,叶剑英到广东视察。习仲勋向他汇报来广东工作的初步设想后,叶剑英以六言相赠“深入调查研究;稳妥制定计划;及时报告中央;按步执行实施;分清轻重缓急;注意保密安全。”要他在工作中切实加以注意。习仲勋一直把这六句话作为座右铭。
防范偷渡 治标治本并举
盛夏7月,烈日当空。习仲勋到职不久,在省委书记王全国、南方日报副总编张汉青等人的陪同下,驱车前往深圳考察。习仲勋来到沙头角,几块竖在街中间的石头,把一条窄窄的中英街一分为二,两边贫富悬殊,对照非常鲜明。习仲勋的心头顿时蒙上了一层沉重的阴影。
他对当时宝安县和沙头角镇的领导干部说,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旧的框框多,特别是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许多本来是正确的事情也不敢搞、不让搞。他支持和鼓励宝安的同志“说办就办,不要等”,“只要能把生产搞上去的,就干。他们是资本主义,但有些好的方法我们要学习。”
习仲勋认为,防偷渡光是堵,只是一种治标的办法,不是治本,治本还得靠发展生产力。生产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群众看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了,边境就安定了,人才不会外流。习仲勋对县委布置了“反外逃”的任务。他指出:深圳是“反外逃”的前沿地带,你们一定要齐心协力,进一步加强防线,以防大批人员外逃。
事情果然不出习仲勋所料。1979年1至5月,广东省发生偷渡外逃潮,人数高达11.9万多人,逃出2.9万多人,超过历史上最多的1962年全年发生数。6月1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广东省大量群众偷渡外逃的指示》。为此,习仲勋主持召开了两次常委会议,专门研究贯彻中央指示。省委成立了反偷渡外逃领导小组,由习仲勋任组长,广州军区副司令员黄荣海、省委常委寇庆延任副组长。省委决定,由习仲勋、寇庆延到惠阳,省委书记吴南生到汕头。省委决心把反偷渡外逃作为一个大战役来打,以三个月为期,打好这一仗,6月底一定刹住这股偷渡歪风。
嗣后,习仲勋和寇庆延驱车前往惠州,参加惠阳地委反偷渡外逃会议。习仲勋在分析大量外逃原因之后,提出:解决偷渡外逃问题的方针,要治标治本并举。治本,就是要从物质基础上、精神上和组织上,为巩固社会主义阵地和制止外逃创造牢固的条件。治标,就是要在边沿大力搞好堵截、收容工作,要坚决打击煽动、组织策划外逃的坏人。
现实使习仲勋深刻地认识到,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尽快缩短与香港的差距,才能稳定人心,有效地刹住这股偷渡外逃风。在习仲勋和广东省委的亲自领导下,广东提出设立特区的设想,并经中央批准同意。1980年8月26日,中国经济特区正式诞生,广大人民看到了希望。当年曾参与特区筹建工作的原省委书记吴南生后来回忆说:“最令人感到高兴和意外的是,在特区条例公布后的几天,最困扰着深圳——其实也是最困扰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偷渡外逃现象,突然消失了!确确实实那成千上万藏在梧桐山的大石后、树林中准备外逃的人群是完全消失了!”没过多久,有些偷渡到港澳去的人见家乡经济发展了,又成批地回来了。
打开国门 广东先走一步
1978年春夏之交,中央开始考虑如何冲破闭关自守或半闭关自守的状态,逐步进入国际市场的问题。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为发挥这一优势,中央要求广东切实搞好宝安、珠海两个边防县的建设,从港澳引进技术、设备、资金、原料,搞加工装配业务,扩大外贸出口的工作。
1978年4月10日至5月6日,国家计委、外贸部经济贸易考察组抵达香港、澳门,看了不少工厂、农场、港口、建筑工地、农产品市场和一些商店,并同有关企业单位座谈。考察组回到广州,向习仲勋、刘田夫等广东省党政领导人介绍考察的情况,广东领导人受到很大震动。
6月20日晚上,习仲勋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关于迅速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和宝安、珠海两县的建设问题。省委常委认为,党中央对广东十分关心,给予很大支持。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抓紧落实,切实搞好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和宝安、珠海两县的建设,决不辜负党中央的殷切希望。
10月23日,省革委会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规划设想》的报告。1979年1月23日,为了加强对宝安、珠海地区的领导,建立出口基地,发展对外贸易,经中央同意,省委作出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县改为珠海市,成立两市市委。这是广东根据中央确立的打开国门、实行对外开放这一国策,冲破闭关自守或半闭关自守状态迈出的勇敢的第一步。3月5日,国务院批复省革委会,同意两县改设为市。国务院还批复省革委会,原则上同意广东省提出的对宝安、珠海的规划设想。
1979年1月8日至25日,在习仲勋的主持下,广东省委召开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中心是研究如何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着重讨论如何把广东的农业搞上去的问题。习仲勋说,有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如果广东还是操慢步或原地踏步,我们心里也不安。在3月3日的省委常委会议上,吴南生提议在汕头先搞试验。习仲勋当即表态要搞,全省都搞。他说,先起草意见,4月中央工作会议时,我带去北京。4月1、2日,在杨尚昆的主持下,省委常委会议同意向中央提出要求允许广东先走一步的意见。会后,习仲勋和吴南生前往看望正在广州的叶剑英元帅,向他汇报广东的设想,叶剑英非常高兴,表示支持,说你们要快些向小平同志汇报。
主动“要权” 杀出一条血路
1979年4月5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主要讨论经济问题。4月3日,习仲勋和王全国赴京参加会议。4月8日,习仲勋发言时说:“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还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这是很正确的,很受拥护的……经济管理体制问题,就是集权与分权的问题,要处理好这个关系。现在地方感到办事难,没有权,很难办。”接着他提出:“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这方面,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
4月17日,习仲勋作为中南组的召集人和其他大组的召集人一起,在中南海会议室向中央领导人汇报。习仲勋郑重其事地说,广东邻近港澳,可以发挥这一优势,在对外开放上做点文章。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在四个现代化中先走一步。他提出,广东打算仿效外国加工区的形式,在毗邻港澳的边界划出一定的区域,进行观察、学习、试验。他代表省委正式向中央提出广东要求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及创办贸易合作区的建议,他的建议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赞同和支持。
邓小平非常赞同广东富有创意的设想,他深思熟虑地说,还是叫特区好,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根据邓小平的倡议,中央工作会议正式讨论了广东的提议,并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广东、福建两省的有利条件和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地试办出口特区的决定。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还决定派主管这方面工作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工作组前往广东、福建,和两省省委一起研究,共同起草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文件。习仲勋在向省委常委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和向中央“要权”的经过时,特别强调广东要求先走一步,不光是广东的问题,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的问题,是从全局出发的。又说,广东这事,今天不提明天要提,明天不提后天要提。中国社会发展到现在,总得变,你不提,中央也会提。拼老命我们也要干。
5月11日,谷牧率领一个工作组到达广东,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王全国等省委领导向他作了汇报。谷牧对起草文件的指导思想等问题作了明确的指示。他希望广东改革开放要快一些,“要杀出一条血路,创造经验”。广东要比中央最近的那些决定更开放一些。
6月6日,广东省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福建省委也提出类似的报告。
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个省委的报告,发了中央50号文件。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要求两省抓紧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创办“出口特区”。
中央这个重大决策,如一夜春风,给南粤大地带来了一派春意盎然、欣欣向荣的景象。省委为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刘田夫、王全国、吴南生三位书记组成的三人小组,负责落实“中央50号文件”。
先试先行 特区正式诞生
1979年9月20日,谷牧再次来广东,习仲勋等向他汇报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广东先走一步文件的情况。22日,谷牧与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王全国、吴南生等省委负责人谈话。他们广泛调查研究,听取海内外人士的意见,起草特区条例,包括海关法、投资法、土地管理法、治安保护法等8个条例。
1980年3月,谷牧受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委托,在广州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研究提出试办特区的一些重要政策,确定了深圳、珠海特区的范围,并同意广东省的提议,把“出口特区”改为“经济特区”。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
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副主任江泽民代表国务院作关于《条例》的说明。至此,中国经济特区正式诞生,并有了法律保障。宝安、珠海、汕头由建设外贸出口基地到出口特区再到经济特区,从酝酿到正式诞生,前后经过两年的时间。习仲勋为广东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对外经济活动先行一步,作出重大的贡献。
1980年9月28日,中央印发了《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纪要”指出,中央在广东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广东、福建两省的优势,使广东、福建先行一步富裕起来,为全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探索道路,积累经验,培养干部。中央要求广东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地优势,尽快把广东的经济搞活,闯出一条道路,使广东成为我国对外联系的枢纽。中央授权广东省,对中央各部门指令和要求采取灵活办法。适合的就执行,不适合的可以不执行或变通执行。
中央这一纪要,给广东以更大的独立自主权,让广东更加大胆地去干去闯。这是习仲勋、杨尚昆临离开广东、调回中央工作之前,为广东争取到的一把尚方宝剑。
(省档案馆编研部 摘编)
(来源:晶报网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