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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朝“最不靠谱”的长芦盐政

2021-03-18 10:38 来源:南方网 中国档案报

长芦盐政是清政府管理长芦盐区的最高长官,既是皇帝的耳目,又是清廷的钱袋子。清初规定,长芦盐政的任期为1年,但后来并不拘泥,比如雍正朝莽鹄立就连任3年。到了乾隆朝,大部分长芦盐政都能连任,其中,连任年头最多的是西宁,长达10年之久。然而,他却堪称——

“乌龙事件”层出不穷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闰五月,杭州织造西宁被调任长芦盐政,开始了其长达10年的任期。西宁连续担任要职,可见乾隆帝对他的信任。

然而,也不知西宁是真糊涂还是太任性,他在长芦盐政任上不止一次的搞出过“乌龙事件”。第一次,也就是他上任伊始就交出了一份令乾隆帝颜面扫地的成绩单。按照规定,每年十一月份长芦盐商应将本年的盐运销完毕,交齐盐税。但直到乾隆三十五年(1770)十月底,应该运销的100万包盐才完成了60余万包,而应缴纳的56万多两盐税才完成了3700多两,竟然不足百分之一。即便如此,西宁竟然还应盐商们的要求,上了一道建议缓收长芦盐税的折子。乾隆帝得知情况后下旨痛斥西宁任由盐商拖延,导致“课运两误”。

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二月,西宁奏报基厚成造热河罗汉堂罗汉情形的奏折。

盐商运盐纳税,盐政有督催之责。而西宁因督催不力,以致出现了应纳盐税只完成不足百分之一的窘况。受到斥责后,西宁不敢怠慢,即令盐运使福贵抓紧追征,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仅仅20天之后,收上来的税银就达55万余两,只剩下1万多两未收齐。乾隆帝对此十分不解,下旨让西宁必须解释清楚“冒昧奏请展限”的真正原因。

《长芦盐法志》中的《皇船坞图》

西宁在长芦盐政任上的另一次自摆“乌龙事件”是发生在乾隆三十五年(1770)九月。当时,天津建有皇船坞,乾隆帝南巡所用的安福舻等船只即存放于此,由长芦盐政负责管理修缮。乾隆帝令西宁修缮的安福舻、翔凤艇本来只需将船顶上层的木板更换即可,而西宁却自作主张,将两层木板及中间的锡片全部揭起重加修整。乾隆帝很不以为然,认为他如此大费周章,乃是“攘为己能,希图见好”,实在是“不晓事体”,不但将其申斥了一番,还令他赔出了所耗费的银两。

稳坐要职身怀“秘诀”

西宁办事既然如此“不靠谱”,为什么还能稳坐要职呢?首先乾隆帝是看中了他一点:人老实。有例为证,乾隆中期以后,长芦盐政与盐商之间有一个“潜规则”:每年由商人购买贡品,再由盐政以自己的名义进献。乾隆三十五年(1770)九月,乾隆帝召见西宁问起此事,西宁并不隐瞒,且将此事历任相沿,其前任高诚、李质颖都如此办理的实情和盘托出。其实,乾隆帝早已就此事问过李质颖,李当时没有承认。因此,乾隆帝认为西宁“人尚诚实,是以和盘托出,不敢隐瞒”,从而对他信任有加。

西宁另一个能稳坐要职的秘诀就是为皇帝办事绝对真心实意。他在任的10年里,不仅交给内务府的银两从来没有短少过,而且还在乾隆三十六年(1771),乾隆帝发起第二次攻打金川的战争时,西宁动员辖下的长芦盐商捐银90万两作为军费之用。不但如此,他还颇能投乾隆帝所好。乾隆三十七年(1772),乾隆帝下令要在承德建造一座罗汉堂,西宁不仅承担了全部1.6万两银的费用,而且与其子基厚共同经办此事。乾隆四十一年(1776)二月,他还曾给东巡山东的乾隆帝送去一个名叫张东官的苏州厨师,其做菜甚合乾隆帝的胃口,使得龙颜大悦。

而西宁能稳坐要职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他非凡的背景,可以说是满门显贵:他的叔叔高斌、弟弟高晋都是大学士,高斌之女高佳氏即慧贤皇贵妃;他的儿子基厚曾任江宁织造,侄子书麟官至两江总督;他任长芦盐政时的同僚、直隶总督杨廷璋是他的儿女亲家。正如他在一份奏折里所说“奴才一门世受国恩”,实际情况的确如此。

心领神会“自行议罪”

乾隆四十六年(1781)闰五月,年逾八旬的西宁已任长芦盐政整整10年,乾隆帝终于下旨让他离任回京,并且给了他一句评价:“办理一切事务尚无贻误。”似乎西宁可以从此安享晚年了。

然而,第二年的八月,和珅忽然给西宁面传了一条谕旨:“西宁在长芦盐政多年,办理不善,以致商人拖欠甚多,著西宁自行议罪。”

其实,乾隆帝以“商人拖欠甚多”为由惩罚西宁,是说不过去的。一般长芦盐税积欠的主要原因是频繁的带征,也就是将某年的盐税分摊在其后数年内逐次交齐。西宁在任职的10年中,有5次为盐商奏请带征,带征年份少则5年,多则10年。旧的带征未完,新的又叠加上来,使长芦盐课成为一笔糊涂账。但这10年中,盐商们从来没有拖欠过交给内务府的帑利银,且报效频繁,比如乾隆帝一次六旬万寿、一次南巡、一次东巡、太后一次八旬万寿,每次长芦盐商都要掏腰包。在报效上多掏了钱,自然就会在盐课上少掏钱,只能拆东墙补西墙。这一点乾隆帝岂能不知?实际上每次带征都是经过他允许的,有时甚至是他一高兴,作为恩典赏给盐商的。西宁之所以能够平安卸任,原因即在于此。

然而,乾隆帝却来了个“回马枪”,把盐课积欠的责任一股脑儿都推在西宁身上。这背后的原因似乎并不像谕旨里说的那么光明正大。原来,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时,和珅为皇帝想出了“议罪银”的“天才”点子,即允许犯罪的官员缴纳罚银“赎罪”,这样既可以让罪官得以从轻发落,又可以充实皇帝的金库。当和珅向西宁转达了那条让他“自行议罪”的谕旨后,西宁心领神会,一下子给自己开出了8万两之多的议罪银,请限8年交完。按照西宁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奏折中的描述,他拖着耄耋之年的衰朽之躯,卖房卖地凑了5万余两银,剩下的实在拿不出来,只得求助于侄子书麟帮自己交罚金。

时光流转。乾隆五十八年(1793)正月,乾隆帝在西宁91岁高龄时对其施以“恩泽”,特意下旨:“基厚之父西宁年逾九十,基厚在外久缺定省,著仍回京,仍以内务府员外用,俾得就近侍养,以示体恤。”也许,这算是对西宁的一种“补偿”吧。

文中所示档案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7月21日 总第3095期 第二版

编辑:陈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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