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批,是侨乡侨眷一条重要的生命线,对维系故乡亲人的生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侨批既为家书,内容多涉及家事,尽管不同时期表达的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流露出对亲人生存命运的关注,兼济家族、家庭的发展。
以下是梅县玉水村杨露义家庭遗存的部分侨批。
杨露义遗存的侨批及资料共81件,时间最早的为民国七年(1918年),最晚的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前后时间相距28年。
第一件侨批为民国七年十二月十八日(1918年12月18日)杨露义写给故乡家嫂收阅的批信,表明胞兄被人故意伤害亡故,鼓励家嫂不论在什么环境都要自强、自立,珍惜生命和保护名份,告戒周边的亲房叔伯不能心怀不仁。念及因胞兄亡故,家中贫困,为家嫂、侄子未来的生存及家庭的维系堪忧,此番出洋谋生乃是自愿,并嘱咐家嫂不要怀有异心,要守志带大侄子,还庄重表态今后会全力支持家嫂和侄子的生活。
民国七年十二月十八日(1918年12月18日)杨露义写给故乡家嫂收阅的侨批
第二件侨批为民国十二年一月十六日(1923年1月16日)杨露义写给家嫂收阅的批信,写明收到家嫂的回批一封,得知家中老少平安,不甚欢喜。告戒在墟镇读书的侄子颖贤不可放荡闲游,以免日后学坏。关于家乡旧屋被风雨损坏一事,请家嫂与周边的兄弟、叔伯商量维修,并请家嫂不必顾虑,所需银钱自会负担。还写明此次托广齐昌信局带回银5元。
民国十二年一月十六日(1923年1月16日)杨露义写给家嫂收阅的侨批
第三件侨批为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年(1937年10月21日)杨露义写给侄子颖贤收阅的批信,表明收到回批一封,得知侄子在梅县县城做制衣工作,亦甚欢喜,嘱咐侄子一定要记住父母的恩情不可学坏,在县城更不可到花街浪荡,还要求侄子在生活中要衣衫整洁,勤俭节约,做生意要公平合理,不能赚昧心钱。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年(1937年10月21日)杨露义写给侄子颖贤收阅的侨批
第四件侨批为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1945年11月17日)杨露义写给侄子颖贤收阅的批信。此信是中国抗日战争取得胜利时所写,信中写到本人已二十多年没回故乡,对家乡十分思念。由于战争阻隔久未联系,信中特别介绍了自己的情况。还写明这次战后通汇由松口水客李柏男带银325元,还有家乡丙村圩保元堂转交四年之前汇寄的银20元和县城张家围萼秋水客带回银200元,请一一查收,全部由家嫂用于归还积累的家内债务等。抗战期间邮路中断,侨批无法及时传递,抗战胜利后杨露义及时向家嫂、侄子寄回三批侨汇以解燃眉之急,还清欠债,可谓重情重义,笃诚守信。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1945年11月17日)杨露义写给侄子颖贤收阅的侨批
二十多年来,杨露义离开故乡后从未回乡,但他坚持践行自己的承诺,每年不断将侨批托带回乡支持家嫂及侄儿的生存和发展,经统计现遗存的81件侨批,杨露义寄回家乡支持家嫂、侄子的侨款共有:银元237大元,国币2600元,大洋券300元,可见侨汇对故乡家嫂一家在生活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透过侨批我们可以看到海外华侨情义兼蓄、手足情深等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杨露义只是其中一例。在各个侨乡,先人后已、胸襟至远的侨批故事是数不胜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