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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朝长芦盐政的进贡秘事

2016-07-01 10:56 来源:南方网 吉朋辉


清嘉庆三年(1798)八月初七日,长芦盐政董椿为玉册制成请代为进呈事给内务府造办处的移文。

名目繁多的进贡

  清代,长芦盐政的进贡有着各种名目。首先是例贡,也就是在每年年节、端午、皇帝生日的三次进贡。但以孝著称的乾隆帝在即位后,便将自己母亲的生日也列入了例贡之内,因此,在乾隆年间,长芦盐政每年的例贡变为四次,即年节、端午、皇帝生日、皇太后生日。例贡主要是一些奢侈品,像丝绸、玉器、瓷器、家具等。除了例贡,长芦盐政每年还要进献古玩、雀鸟、花卉、果品、食物等七八次。有些贡品还是固定的,比如每年四月要进呈雀鸟40笼8架、佛手5桶。

  长芦盐政的进贡,还要考虑到乾隆帝的特殊爱好。乾隆帝爱玉、爱作诗文,他将这两项爱好结合起来,命人将自己的得意之作刻在玉片上并加以装潢,称为“玉册”,置于座旁时常把玩。这些玉册一部分是内务府造办处制作的,还有一部分来自于大臣的进贡。嘉庆三年(1798)八月初七日,长芦盐政董椿向已成为太上皇的乾隆帝进献了御制诗文玉册13份共100片,基本上囊括了乾隆帝涉笔的各种文体。其中,《南巡记》所用玉片长九寸、宽四寸、厚三分。其他玉册要小一些,每片长六寸六分、宽二寸六分、厚二分。这些玉册都以青玉制成,刻字后填金,再配上紫檀木拉道填金云龙匣座,非常精致。

  乾隆帝热衷于出巡,除了六次南巡,他还经常到离京城不远的地方巡视一下,所到之地的官员照例要呈进贡品,这被称为“迎銮贡”,也叫“路贡”。天津是乾隆帝南巡的必经之地,他还经常到天津巡视河工、武备。他每到天津,甚至南巡途中经过天津临近的地方,长芦盐政都要进呈路贡。综合起来,皇室的吃、穿、用都是需要长芦盐政考虑的,各种项目加起来,进贡的次数就多了。例如乾隆五十九年(1794),长芦盐政徵瑞前后进贡达15次之多。

养廉银外的“潜规则”

  长芦盐政办贡的资金从哪里来呢?答案是养廉银。在乾隆朝中期,长芦盐政的养廉银是每年1.47万两,其中的1.17万两要用来办例贡,只剩下3000两作为办公费用,最后落到盐政自己手里的就所剩无几了。然而,除了例贡,乾隆朝还有花样繁多的其他贡品,如果都从养廉银里出,盐政恐怕还要倒贴钱。于是,盐政和盐商之间逐渐形成一种“潜规则”:由盐政先从运库中拨出一笔银子借给盐商去办例贡之外的其他贡品,然后再逐渐从他们交纳的各种税费中扣还,这样,盐政就用不着自掏腰包了。

  乾隆二十六年(1761)三月,出身于内务府的包衣金辉就任长芦盐政。第二年正月十二日,乾隆帝陪同皇太后开始了他的第三次南巡,金辉进献了价值不菲的路贡。四月中旬,皇太后从德州登舟,经由运河返京。端午节前夕,船队到达天津,此时金辉正随乾隆帝在山东。他觉得自己“世受皇恩至深极厚”,虽然人不在天津,也要想办法向皇太后表达自己的忠心。于是,他让自己的妻子觐见了皇太后,并且献上香扇、小菜等。这本来是件好事,体现了金辉和皇室之间的密切关系,但几个月后,知道了事情真相的乾隆帝却着实被气了一下。

  金辉在跟着乾隆帝南巡后,被调任为苏州织造。接任金辉的达色在盘点运库的时候,发现了两笔由盐商借出未还的银两,共计3.7万两。乾隆帝下令调查,真相很快浮出水面:这3.7万两银子,都是金辉挪给盐商替他备办贡品所用。这本已出乎乾隆帝的预料,而更令乾隆帝惊讶的是,就连金辉让妻子给皇太后进献的那些香扇、小菜竟然也不是自掏腰包,而是令办理路贡的长芦盐商预备的。这样的真相让金辉的忠心在乾隆帝心中大打折扣,于是,乾隆帝立刻降旨对金辉加以申斥,说他连小菜等“些微不堪纤悉之物”都无一不出自商力,实在是“非朕意料所及,深负朕委任之意”。被揭穿的金辉,除了在奏折中表示自己“愧泪交流,实觉无地自容”“糊涂谬误,咎实难逭”,恳求乾隆帝对自己严加治罪之外,也就无话可说了。

公开秘密里有乾坤

  乾隆朝中期以后,盐商购买贡品,再由盐政以自己的名义进献,几乎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甚至得到了乾隆帝的默许。乾隆三十五年(1770)九月,乾隆帝召见长芦盐政西宁,问起关于长芦盐商代办进贡古玩的事,西宁大方地承认了该项贡品确由盐商代办,并说此事历任相沿,其前任高诚、李质颖都是如此办理。但西宁并不知道的是,这年春天乾隆帝在天津已经就此事问过李质颖,但李质颖当时并没有承认。乾隆帝认为西宁“人尚诚实,是以和盘托出,不敢隐瞒”,而李质颖则不老实,没有据实奏明,于是下令“存记”,给李质颖记了一笔。不过,乾隆帝对此事并不怎么较真,不管是金辉还是李质颖,都没有因此受到实质性的惩罚。金辉被申斥后仍好端端当他的苏州织造,遭到“存记”的李质颖则被调到了更大的盐区两淮担任盐政。

  乾隆三十六年(1771),乾隆帝下令:“嗣后长芦盐政每年留养廉银3000两日用,其余银1.17万两为办贡之需。”不过规定是规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乾隆五十一年(1786)开始担任长芦盐政的穆腾额,就在进贡上耍起了花招。他倒是按规定每年把1.17万两养廉银交给盐商去备办贡品,但是他向盐商们宣称自己还要备办其他的贡品,让盐商们缴纳银子。从乾隆五十二年(1787)至五十七年(1792),他以这种方式从盐商那里收敛的白银多达25万余两,而且还将乾隆帝发还给盐商们的贡品也扣在自己手里。数年之间,他就从一个内务府的穷微司员变成身家数十万两白银的富豪。乾隆五十八年(1793),穆腾额刚刚卸任长芦盐政,就被早已心怀不满的盐商检举,最终被从重判了斩监候。他也因此成为乾隆朝唯一一个在进贡上栽了跟头的长芦盐政。怎一个“贪”字了得!


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六月二十五日,长芦盐政西宁的进贡单。

  文中所示档案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

来源:中国档案报

编辑:陈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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