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与伊朗国家图书馆和档案馆馆长赛义德·里扎·萨利赫(右)
签署谅解备忘录现场 本报记者 孙 昊 摄
6月7日,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会见了伊朗国家图书馆和档案馆馆长赛义德·里扎·萨利赫一行,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国家图书馆和档案馆档案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档案局副局长兼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长胡旺林、副馆长胡忠良,伊朗驻华大使馆公使阿里·阿斯嘎里·哈吉等出席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前,双方进行了会谈。李明华说,中国和伊朗拥有2000多年的友好交往历史,为推动古丝绸之路沿线的友好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1月,习近平主席到伊朗进行国事访问时,两国发布了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声明,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指出双方在人文领域具有历史共通点与巨大的合作潜力,要加强各种形式的人文交流与对话,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及彼此友谊。作为档案工作者,通过中伊双方保存的档案文献来回溯两国交往的历史,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非常有意义的。此次档案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将对下一步双方开展档案合作交流起到积极作用,中方愿意与伊朗方面共同努力按照备忘录条款积极加以落实。
赛义德·里扎·萨利赫表示,伊朗社会对中国的印象是十分积极和正面的,伊中两国在不同历史阶段都有着非常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在“古丝绸之路”时期达到了高峰。伊中两国档案部门都保存了大量两国在历史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珍贵档案文献,希望双方通过加强交流合作,在“一带一路”共建中发挥档案的价值作用。伊朗方面目前正在开展一项为期5年到7年的国家档案数字化项目,伊方很期待借鉴中方在这方面的经验。此外,伊方还希望在世界记忆遗产申报、口述历史档案等方面与中方开展交流,并得到中方的支持,希望中方档案同行在方便的时候对伊朗档案部门进行访问。
据了解,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档案资料复制件交换、档案数字化、档案保护与修复、档案规范化管理、共同举办展览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
来源:《中国档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