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
《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部分)。
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旗式样,加强对党旗党徽的管理,1995年4月,中共中央责成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党旗党徽的制作和使用的规范化问题提出意见,并起草《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
199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12条,对党旗党徽的性质、式样、规格、制作和使用等都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更加完善地规范了党旗党徽的式样和使用。至此,党旗党徽有了统一规范的标准式样。
《规定》指出,“党旗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根据实际需要,中国共产党党旗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通常分为5种规格,其尺寸分别为:“(一)长288厘米,宽192厘米;(二)长240厘米,宽160厘米;(三)长192厘米,宽128厘米;(四)长144厘米,宽96厘米;(五)长96厘米,宽64厘米。”
党旗的制作方法是:“1.旗面长宽之比为3∶2,旗面左上方1/4部分缀党徽图案。2.画旗面长与宽中线将旗分成4等分的长方形,左上方长方形内划出横18竖12等分的小方格。党徽图案切于8×8小方格的正方形内,正方形的上部与旗上边空3格,左侧与旗左边空4格。3.旗杆套为白色。”“党旗上党徽两面相对。”党徽则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并具体规定。
党徽的制作方法是:“将一正方形分为32等分”画党徽,以左下角的5个方格画一小圆,在小圆右上部与“镰刀刀背”两个点相切,“构成镰刀把”。
为了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旗党徽的生产销售等问题,1996年11月19日、12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分别发出《关于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定点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供应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7月9日,中央组织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定点生产、内部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非定点企业一律不得生产党旗党徽及相关产品,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超越经营范围依法处理。”“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党旗党徽。”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这是自中国共产党成立80多年以来,历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第一次。对于维护党徽党旗的严肃性,发挥党徽党旗的感召力,增强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2007年10月21日,党的十七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徽党旗”仍是第十一章,与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内容相同。
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算起,党旗经过75年历程才明确式样,经过81年才真正写入党章。这说明我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对自己旗帜的确定是十分慎重的。
这一时期,镰刀刀把图案由抽象示意的矩形“镰刀把”再艺术化为球形。
来源:中国档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