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评选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60号)和省人社厅、省档案局《关于转发评选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743号)精神,通过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报经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 广东省拟推荐盐田区档案馆、仁化县档案馆、广州市档案发展中心(广州市音像资料馆)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黄大毅同志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19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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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
广东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
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