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档案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2017年广东省档案局立项科研项目及资助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从2017年3月31日至4月6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档案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8749127
广东省档案局
2017年3月31日
附:2017年度广东省档案局立项科研项目及资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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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广东省档案局立项科研项目及资助方案的公示
编辑:陈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