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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档案管理促进民主监督

2017-03-13 11:01 来源:南方网 崔珍珍

全国人大代表、民政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司司长 陈越良

本报记者 崔珍珍摄

  “档案工作要与监督工作更好地结合。加强基层档案管理对促进基层民主监督、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让百姓有更多的知情权、夯实基层政权具有很大作用。档案是监督的根本,没有档案,谈何监督?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更要加强档案管理,要放下身段服务基层档案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民政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议。

  陈越良说:“我力推公开村级档案。对于没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档案,不仅要向村民公开,也要向社会公开,不仅有利于开展研究,对于提高人民当家做主的意识也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尤其是财务档案,更要列出清单、公布于众。百姓如果发现‘白条子’多了,就会有意见,基层政府也必须出来解释原因,就会进行治理和改变,来避免‘白条子’的发生,百姓的知晓、监督与反映对推进廉政建设有很大的督促作用,这时,档案也不再是‘过去式’。”

  基层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作为我国基层政权最基础的乡镇、街道,其档案工作对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至关重要。陈越良表示:“档案是历史的记载,也反映了当下的价值判断。充分的档案材料可以记录历史真相,甚至化解社会矛盾。因此,在基层政府管理活动中,要注意留存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档案材料,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开发利用档案数据的有益路径,使其为基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当前村级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村民档案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低、保管条件差、资金及人员不到位、数字化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实际问题,陈越良说:“目前,民政部会同国家档案局等部门启动的《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作已经向有关部委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待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正式出台。《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从村级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档案分类、归档要求、安全保管、档案交接、档案鉴定和销毁、档案信息化和档案的借阅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谈及《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时,陈越良表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档案工作的数据性为基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其记录性为社区工作者考核提供依据,其规范性为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提升提供助力,其传承性为社区精神塑造提供载体。做好城市社区档案工作,切实彰显档案工作的上述特性,对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陈越良认为:“2016年1月1日,国家档案局与民政部联合出台的《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城市社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正在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粗放式向精细化发展的过程,在推进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陈越良指出:“社区工作者普遍缺乏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建议档案部门经常性地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或深入社区进行蹲点业务指导,帮助社区工作者提高档案收集、保管、利用能力。”

  陈越良提出:“档案的保管存放是社区档案管理的短板。一方面,社区服务设施面积应最大限度满足居民的活动需求;另一方面,社区服务设施不具备档案保管专业条件。建议档案部门探索建立社区档案移交专业档案保管机构管理、利用的机制,让社区档案更好地发挥记录历史、传承文化的积极作用。”

  陈越良强调:“不宜以增设机构、加挂牌子、档案管理专项业务单独考核等方式督促社区贯彻落实《办法》要求。各政府职能部门应遵守《办法》中‘不得随意将社区档案拆散、重新组合’的要求,不得要求社区拆散原始工作记录档案重新组合以接受业务检查,不给社区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最后,结合在省市政府的工作经验,陈越良建议,档案部门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重视开发利用档案资源,善于抓住信息社会的特点,开发出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现状更加紧密的档案主题,为党和国家尤其是基层政府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传承优秀文化的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档案报

编辑:陈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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