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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基伊始 别样记忆

2017-03-10 16:34 来源:南方网 闫永雪 袁 瑞

记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二三事

1954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结束。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正式确立。从反动统治者专制独裁政治到人民民主政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为之奋斗的民主制度从此建立在更加稳固的基础之上,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次伟大变革。光阴似箭,60多年过去了,循着历史的脉络,回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肇基伊始,仍可在这伟大变革的背后寻到许多别样的故事。

人民的心声 领袖的风范

  进行全国范围的普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前提。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根据《选举法》在完成基层选举的基础上,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中央直辖少数民族行政单位,以及军队单位和华侨单位分别选举产生了1226名代表。他们当中有各民主阶级、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有劳动模范、战斗英雄,有著名的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工作者,有工商界、宗教界人士,还有少数民族、海外华侨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样的代表阵容,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和一切爱国力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大团结。这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全世界也是一个空前规模的民主运动。

  棕色的封皮,金色的国徽图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组成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的封面,殊不知这张看似普通的小小证书牵动了多少中国人的心。中央档案馆至今还珍藏着毛泽东当选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当选证书。在代表们的心中,能够选举毛泽东,是他们一生最大的幸福和光荣。老舍在《毛主席,我选举了您!》一文中充分表达了这激动与喜悦的心情:“当我一拿到那张红色的选票,我的心差不多要跳了出来,我的手心上出了汗。我不知道怎样才好了!我本要跳起来欢呼,可是喊不出;我的眼圈儿倒湿了。谁能不这么动心,既想欢呼,又要落泪呢?选票上的第一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是伟大的毛泽东啊!……轮到我去投票。我觉得出我的脸白了,眼圈更湿了!我愿多拿一会儿那张选票,热情地吻它。可是,我必须把它投入票箱里。我投了票。看看前后左右的人,他们的眼里也含着泪。”

1954年9月15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上。

  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和决定了国家领导工作人员,其中,刘少奇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在这之后还发生了一件小趣事。有一天,秘书杨俊走进刘少奇办公室报告工作,进门后叫了两声“委员长”,刘少奇没有答应,叫到第三声,他不高兴地抬起头来,说:“你怎么突然叫这个,不感到别扭吗?”这时,杨俊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正好在隔壁,听到动静连忙走出来,笑着对杨俊说:“你干吗叫他‘委员长’呀!‘委员长’是对外的称呼。在家里还是叫‘少奇同志’。”刘少奇接着说:“以后不要这样叫了,叫同志多顺口啊!”自此,刘少奇身边的工作人员再也没有人叫他“委员长”了,还像以前一样叫“少奇同志”。在刘少奇那里,从来都是互称“同志”,不称职务、官衔。

“武装部队”还是“武装力量”

  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首要任务是制定宪法。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带着胡乔木等几个宪法起草小组的成员乘专列离开北京,于27日夜来到风景如画的杭州,他们为一部真正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现全体中国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宪法的诞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部分

  在去往杭州的途中,毛泽东就对随行人员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从1954年1月9日起,毛泽东领导的宪法起草小组就开始起草工作。当时,毛泽东被安排住进位于西湖丁家山畔的刘庄一号楼内。每天下午3点,他便带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乘车绕道西山路,穿过岳王庙,来到北山路八十四号的办公地点。北山路八十四号大院三十号是由主楼和平房两部分组成的。毛泽东在平房里办公,宪法起草小组在主楼办公,为起草宪法草案初稿,他们往往一干就是一个通宵,字斟句酌,改了又改,比如在宪法草案(初稿)一九五四年三月十八、十九日讨论修改稿第三十六条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中加的第十一款“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旁,毛泽东就写道:“此条应采纳周鲠生意见。”周鲠生为何人?他是宪法起草委员会聘请的法律顾问,我国著名的国际法专家。同时,被聘为法律顾问的还有著名宪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端升,而教育家叶圣陶和语言学家吕叔湘则被聘为语文顾问。宪法起草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法律、语言方面拿不准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宪法起草委员会都会详细询问这几位顾问的意见。一次,宪法起草委员会成员在开会时就对草案中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帅全国武装部队”中的“武装部队”一词产生了分歧,刘伯承、聂荣臻等委员主张将“武装部队”改成“武装力量”以与其他条款统一起来。毛泽东询问,初稿上原来写的是“武装力量”,后来怎么改成“武装部队”了?法律小组的钱端升解释说,“武装力量”和“武装部队”两个名词翻译成俄文是一个词。之所以把“武装力量”改成“武装部队”是认为部队可以统帅,力量不好统帅。毛泽东接着说,武装力量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部队,一部分是部队以外的武装力量。如果按照原文的写法,好像部队以外的武装力量不归主席统帅了。这时,他环顾了一下会场,看着叶圣陶和吕叔湘,问:语文顾问同志,你们看哪个意见好?叶圣陶回答说:还是改成“武装力量”好,我们看看第四条,第四条写有“……依靠……社会力量”一句话,既然社会力量可以依靠,为什么武装力量就不可以统帅呢?经过讨论,大家达成共识,将第四十二条的“武装部队”改成“武装力量”。宪法起草过程中诸如此类的争论还有很多,从这些争论可以看出,正如毛泽东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可谓是“反复研究,不厌其详”。

“你胜利了”

  1954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隆重开幕。天安门城楼上飘扬的彩旗迎接着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下午3时,伴随着热烈的掌声,开幕式开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向大会致开幕词:“……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全中国六万万人团结起来,为我们的共同事业而努力奋斗!我们的伟大的祖国万岁!”这慷慨激昂的誓词敲击着与会人员的内心,也通过电波传遍了神州大地,鼓舞着广大人民群众为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勇前进。

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手稿(部分)

  致辞结束后,毛泽东特意走到张治中面前,对他说:“你胜利了。”原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前,当张治中得知毛泽东不准备在开幕式上讲话后,他就找到周恩来和彭真提出,建议毛泽东在开幕式上讲话,但毛泽东拒绝了。于是,张治中就直接写信给毛泽东,信中写道:“这次人大会议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人民大会,您是国家主席,开幕时是主持人,怎能不讲话?”过了两天,毛泽东找来张治中,说:“就只你一个人希望我讲话!”张治中说:“不,不是我一个人,全体代表,全国人民都希望听到您的讲话。”即使这样,他仍不愿意发表讲话。但到大会开幕时,毛泽东除了主持会议之外,还发表了讲话,而且是如此充满激情与力量,这令张治中喜出望外。后来,毛泽东对张治中说:“本来不准备说话,只因开幕式我是主持人,不能不说几句话,谁知一拿起笔来越写越多,就成了一篇讲话了。”

  也多亏了张治中的此次“胜利”,不然大家就不会聆听到开幕式上毛泽东那一句句振奋精神、鼓舞人心的话语了!

  文中所示档案为中央档案馆藏

编辑:陈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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