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国家档案局制定并颁布了《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广东省档案局高度重视,及时以《关于转发<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的通知》(粤档发[2013]10号)进行了转发,提出贯彻意见,并制定了推动实施计划。今年2月,广东省档案局召开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贯彻落实进度情况通报会,对前阶段审查工作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并对今年全面完成省属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审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会后,广东省档案局加强审查工作领导并扎实推进,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的广东省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审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经科处为责任处室,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通过加强与省属企业沟通,对未完成编制报审工作的16家省属企业采用一对一跟踪指导,帮助各省属企业档案部门解决在编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坚持服务与督导并举,推动各企业按照计划完成保管期限表的编制报审工作。广东省档案局对报送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按照分级审查原则制定“初审—二审—终审”的多轮审查机制,确保审查工作规范严谨。初审阶段主要对各企业报送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完整性、编制规范性进行审查,二审及终审阶段着重对文件归档范围的完整性、分类科学性、保管期限划定合理性进行审查,最终将相应条款的增减和细化意见及时向企业反馈,充分沟通,不断完善,保证了编制工作的高效与质量。
11月14日,广东省档案局召开了省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审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的终审稿进行集中审查。经审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为,15家企业报送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终审稿符合《规定》的要求,原则同意实施。
至此,广东省省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审查工作全面完成。广东省档案局在推进《规定》贯彻落实过程中,坚持充分沟通、流程科学的原则,为省属企业的文件归档和档案保管进行了一次全面科学的体检和完善。今后,广东省档案局将继续充分发挥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审查成果在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中的“抓手”作用,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和服务。
(广东省档案局经科处 戴慧)
广东省档案局全面完成省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查工作
编辑:陈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