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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大存

2016-02-24 16:08 来源:南方网

  古大存(1897~1966年),五华县梅林镇优河村人。他年幼丧父,由出身贫寒的母亲抚养长大。

  23岁时,古大存考取广东法政专门学校。在校受“五四”运动的影响,接受了共产主义的思想,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14年(1925),国民革命军第一次东征,古大存奉命到粤军张民达的第二师,负责政治宣传鼓动工作。回师广州后,为省农会特派员奉命回五华,发展农会和党组织,并组建农民自卫军。同年秋,中共五华特别支部在横陂成立,古大存任军事干事。10月,第二次东征,古大存等人发动农协组织,全面配合东征军第一、二纵队作战,在利塘径、大峰冈一带歼灭陈炯明主力林虎部万余人。不久,古大存被选为五华县农民协会副会长兼军事部长,与古云章、魏弼汉等继续推进农民运动,使五华全县8个区和350个乡建立了农会和自卫武装,同时开展“二五减租”。又与黄埔军校奉派回五华的李斌、贺民教、邓一等人,组建自卫军模范队,培训农民武装骨干,并率领农民军多次击溃地主还乡团的反扑。

  后来,五华临时县委改组为中共五华县委,古大存任县委委员,兼管军事。国共合作分裂后,古大存亲率农民武装转战各地,在五华天柱山战斗后,攻克安流对镜窝,擒杀“资本团”团长李寿眉。年底,古大存接任县委书记,亲率200多人赴海丰参观学习,回县后建立区、乡苏维埃政权。民国17年(1928)2月,国民党军师长黄旭初率部“驻剿”五华,杀害3000多人,其中有古大存10个亲人被杀害。5月,因形势险恶,古大存带领部分赤卫队以丰顺县八乡山为根据地,组成临时支部,古大存任书记,以打石、做竹篾等职业作掩护,进行串连,壮大赤卫队和发展党组织。后又与丰顺、兴宁、梅县、大埔县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成立了5县暴动委员会,推举古大存为书记。8月,进行畲坑暴动获胜。不久,潮安、揭阳两县中共组织也派人联系,组成7县联合委员会,古大存仍为书记。时赤卫队员4000多人,有长短枪900多支。丰、揭、潮边区也建立了30多个乡村政权,成为东江革命星星之火。中共东江特委从潮安移至丰顺,古大存被选为中共东江特委常委、军委书记,由他组建红军总指挥部,准备迎击国民党军的围剿。后经中共中央批准,将华、丰、兴农民武装组建为红军四十六团,潮、普、惠农民武装组成四十七团。10月底,朱德率红四军由闽抵梅,古大存连夜赶至梅南,向朱德报告情况和请示工作。朱德抽调120名战士和30多名政工人员,支援东江红军。民国19年(1930)3月,在八乡山召开东江第二次党代会,讨论建立革命根据地问题,确定以古大存提出的“以八乡山为中心,向外发展,与江西苏区联成一片”的主张。古大存亲率红军在五华、梅县、丰顺、大埔打击反动势力,使东江大部区乡成立了赤卫队,开展土地革命,有11个县建立了工农民主政府,红军增至5000多人。5月19日,在八乡山滩下召开东江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有东江19个县的326名代表出席,连琼崖、广州、粤北也派人参加,成立了东江工农民主政府,陈魁亚、古大存为正、副主席。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也同时成立,下辖6个团,古大存为军长。

  后来,由于执行“左”倾冒险主义的东江行动委员会领导命古大存攻打潮安,古大存不得不率队三打潮安,红军伤亡重大,根据地不断缩小,古大存只好带领红军撤回八乡山,坚持游击战争。民国20年(1931),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古大存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委员。

  次年8月,国民党增调兵力,对大南山根据地实行围剿和驻剿。东江特委调古大存回大南山,任东江红军第一路总指挥,带领12名红军。挺进大北山,在丰、梅、揭开展游击战争。10月,红军增至400多人,成立了东江红军游击总队,古大存任政委。两年后,古大存调任东江特委常委兼政治保卫局局长。

  民国24年(1935)初,国民党调集闽粤赣的兵力,在普、惠、潮边境连营70里,进剿大南山。古大存率游击队选择敌防守空隙突出重围,分成16个小分队,分散活动。由于叛徒破坏,游击队损失很大,只剩下古大存带领的10多人。这时敌人到处张贴“生擒古大存赏银2万元”、“击毙古大存赏银1万元”的布告。12月,古大存率队到大埔高陂塘卜里、东瓜坪,以烧炭、做工为掩护,秘密组织贫民团、陶瓦工会,坚持革命活动,并几次派人赴闽西寻找党组织。“七·七”事变以后,获悉国共合作抗日,周恩来在武汉八路军办事处,古大存只身经香港转赴武汉,重新与上级党组织取得联系。中共中央长江局任命古大存为广东省委统战部部长。

  古大存当选为党的“七大”代表,他带领粤港代表10人,长期辗转到达皖南新四军军部,后会合桂、湘、赣、沪、浙、闽代表40人,组成南方代表团,古大存任团长兼党支部书记,于民国29年(1940)12月16日到达延安。先在中央组织部学习,后进中央党校任第一部学生党支部书记、部主任,参加整风运动。他敢于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毛泽东称誉他为“带刺的玫瑰花”、“一面斗争的旗帜”、“模范共产党员”。1945年4~6月,参加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年底,奉命返回东江根据地工作,因交通受阻于张家口,改任晋察冀中央局委员兼党校校长。后来奉命率部绕道内蒙古去齐齐哈尔,任中共中央西满分局常委兼秘书长、土改工作团团长。期间,他十分注意政策和策略,还组织民兵和警卫部队进行剿匪。西满分局撤销后,古大存调任东北局委员兼组织部副部长。后来又调任东北行政委员会交通部长,为恢复和发展东北区交通作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古大存返回广东,先后担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员、常委、统战部长、副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处副书记、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副省长兼民政厅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政法委员会和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主任、省政协副主席等职。1956年出席“中共八大”仍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57年冬,在广东党内“反地方主义”中,蒙受冤屈和错误处分,被下放到增城任县委书记,仍然无限忠诚党的事业。1966年11月4日在广州逝世,终年69岁。

  1983年2月9日,党中央批准了中纪委《关于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问题审理意见的报告》,决定撤销1957年对古大存的处分,恢复名誉,再度肯定古大存“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长期坚持武装斗争,对党对人民是有重要贡献的”的决定,肯定了他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的地位和历史贡献。

来源:梅州地情网



编辑:陈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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